| 利比亚简史 |
| 2007-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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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前12世纪开始,迦太基人和希腊人先后来到利比亚建立商业据点和殖民地,公元前3世纪,利比亚人在反抗迦太基帝国统治的斗争中曾建立统一的努米底亚王国。公元146年,利比亚成为古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7世纪,阿拉伯人打败拜占庭人,占领利比亚北部,至11世纪,利比亚完全阿拉伯化,16世纪,奥斯曼帝国占领利比亚,1912年,利比亚在意土战争后成为意大利殖民地。1943年初,法、英分别占领利比亚南部和北部。二战后,由联合国对利比亚全部领土行使管辖权。1951年12月24日,利比亚宣告独立,成立联邦制联合王国,后改名为利比亚国。1969年9月1日,以卡扎菲为首的“自由军官组织”发动革命,推翻了伊德里斯王朝,成立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1970年,利比亚驱除了利国土上的所有外国军队和军事基地。1971年9月,经公民投票,与埃及、叙利亚组成“阿拉伯共和国联邦”。1973年5月,卡扎菲提出了既非资本主义亦非共产主义的“世界第三理论”。1976年起,利比亚陆续出版了卡扎菲阐述这一理论的《绿皮书》。1977年3月2日,卡扎菲依照“理论”发表的《人民权力宣言》,宣布利进入“人民直接掌握政权的民众时代”,取消各级政府,代之以各级人民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改国名为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各级革命委员会组织。1979年,卡扎菲辞去包括总人大秘书(当时为国家最高职务)在内的一切行政职务,只保留“九•一”革命领导人(国家元首)的荣誉称号和上校军衔。1986年,改国名为“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 |